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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多项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大学生上学无忧

2020-07-17 21:35

来源:本站

  7月7日,记者从州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以下简称州资助中心)了解到,国家已建立起完善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经向各个县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部门提出申请,并通过评审的,即可得到相关政策的助学资金。

  州资助中心主任余秀英介绍,目前,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已形成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以及校内各种奖助补等在内的10多项资助制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概括起来就是

  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三不愁”

  入学前不用愁。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学生可以向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大学期间的部分学费和住宿费,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均由国家负担。

  此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还可以向毕业高中学校申请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的一次性新生入学资助,解决路费和入校后的短期生活费问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的,给予每生每年3000元的扶贫助学补助。如果学生高考成绩优异,有省政府的学费奖励,即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考取一本院校本科(含预科)的、“直过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考取专科(含预科)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取中央部属院校本科(含预科)的,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奖励,在预科和本专科学习期间可连续获得资助;州政府设有红河州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即考入一本院校的红河州籍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可以申请一次性奖励3000元。

  入学时不用愁。学生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有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如果学生还没有来得及办理助学贷款,或没筹够上学费用,报到时可凭此表通过学校的“绿色通道”直接报到入学,缓交学费和住宿费。

  入学后不用愁。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将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依此确定资助措施。如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解决临时性困难,以临时困难补助等为主;如果学生成绩优异、表现突出,还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省级和校内设立的各类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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